7月24日晚间,三峡旅游发布了一则关于业绩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公告。因九凤谷未能完成2021年年度业绩承诺,且业绩承诺方未履行相关股份补偿和现金分红返还义务,三峡旅游再度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显示,该事项的起因源于2019年的一场收购。当时名为宜昌交运的三峡旅游为延伸在旅游综合服务方面的产业布局,增加协同效应,进一步加强旅游综合服务方面的竞争实力,以9079.81万元的交易价格向道行文旅和裴道兵收购了九凤谷100%的股权。
彼时在收购时,道行文旅以及裴道兵承诺九凤谷在盈利承诺期2019、2021、2022年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所产生的影响额后的金额不低于800万元、950万元、1150万元。
同时各方同意,若九凤谷在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道行文旅和裴道兵应对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与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按照交易双方的约定向上市公司逐年进行补偿。
而相关数据显示,在收购完成后,九凤谷仅有2019年完成了上述业绩承诺。2021年和2022年两年,九凤谷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8.31万元和-375.04万元,扣除上述项目后该数据为-40.07万元和-477.94万元,连续两年未能达到业绩承诺。
从2019、2021、2022三个年度来看,九凤谷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所产生的影响额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13.09 万元;2019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 2,900 万元,差额为-2,586.91 万元。
也就是在2021年业绩出炉之后不久,因九凤谷未完成 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且业绩承诺方亦未按约定履行补偿程序,三峡旅游将道行文旅、裴道兵告上了法庭。2023年4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随后因不服法院一审判决,三峡旅游及裴道兵均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进行二审判决。
另据公告披露,今年4月,三峡旅游已先后道行文旅、裴道兵发送通知,要求履行股份补偿及现金分红返还义务,但截至本案起诉之日仍未被履行。7月10日,三峡旅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裴道兵、道行文旅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并于7月21日收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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